本报记者 陈洪钧 通讯员 赵维锋 陈楚珺
草木葳蕤,汉水流春。4月5日,在石泉县后柳水乡,一起轻微交通事故纠纷在游人如织的山光水色间悄然化解。
“没想到假期内在旅游景区的纠纷也能快速得到解决,非常感谢!”游客刘女士与他人在驾驶过程中车辆发生碰撞,导致身体擦伤、车辆受损。石泉县人民法院后柳法庭干警接到求助电话后,迅速抵达现场,组织景区道路交通纠纷专业调委会调解员共同调解。短短半小时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纠纷顺利化解。
这次速裁的景区调解,折射着后柳法庭建立做实行业“三本账”的治理智慧。
“多元解纷账”的生态再造
“山路弯多、游客密集,车辆小剐小蹭事故纠纷时有发生,这曾是景区治理的痛点。”后柳法庭庭长刘敦介绍,石泉县后柳法庭辖区旅游资源丰富,有4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3个。立足实际,该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设置标志牌,在景区游客中心设立“24小时微法庭”和法官工作站。
同时,后柳法庭打破行业壁垒,组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通过车载巡回的方式,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站,创新“责任认定+损失评估+保险理赔”的“三同步”工作法,实现“报警-调解-理赔”一站式服务,有效破解道路交通纠纷送达难、理赔难、周期长等调解堵点。
去年7月,北京游客赵先生与本地一民宿老板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对责任认定各执一词。采取“三同步”工作法后,交警现场定责、保险公司即时核损、法官当场调解,仅用半天时间,当事双方就达成赔偿协议。数据显示,采用“三同步”工作法后,道交纠纷调解成功率提升至91%,平均处理周期从15天缩短至3天。
“共享法庭”则让异地调解更高效。2024年国庆节期间,四川游客小周在石泉发生交通事故后返回了家乡。通过手机视频连线,法官组织双方“云端”调解,最终促成保险公司线上赔付。目前,“云调解”已占法庭道交纠纷处理的43%,为异地当事人节省交通食宿费用超20万元。
“咨询服务账”的靠前站位
不仅纾解在前,更预防在先。后柳法庭聘请经验丰富的老法官、老干部、老交警和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会等单位的专家学者组成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咨询委员会。节假日期间,后柳法庭在景区交通要道、车流密集区因地制宜设立咨询服务点,与咨询委员会协同推进咨询服务和普法宣传工作。
2024年“五一”假期,困扰重庆游客王女士多日的难题在咨询服务点得到了解决。王女士在租车游玩时发生单方事故,租车公司索要高额违约金。法官当场查阅合同后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非故意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不应承担全部责任。最终在法庭的帮助下,王女士的赔偿款减少了60%。
后柳法庭还发布《道路交通纠纷答疑50问》和“参考案例”,开设“后柳水乡法治讲堂”,不断提高群众对金额计算、调解、鉴定、诉讼、理赔等的认识能力。为提升普法感染力,法庭将调解案例改编成陕南民歌和短视频。在丰收节活动现场,干警以“农闲普法”形式,向农户讲解法律知识。“这些案例都是身边事,一听就明白!”村民王大叔说。
“群众评价账”的创新实践
走进后柳法庭诉讼服务大厅,墙上的电子评价屏映入眼帘。每起案件办结后,当事人可通过扫码对服务进行打分,评价内容会反馈在电子评价屏上。
村民老杨在一起事故调解后留言:“法官大中午加班调解,连口水都没喝,必须给五星!”该庭多举措鼓励群众每案“主动评”,在大厅显著位置放置易拉宝、张贴二维码、使用电子屏等对“群众评价账”进行宣传,实行“每案必评”“以评促调”。法庭还主动对群众评价进行100%回访和反馈,将群众评价转化为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推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的动力,努力实现权责明确、作风优良、机制畅通、群众满意。
这种“以评促改”的机制成效明显。群众对法庭的满意度从2016年的89%提升至2024年的99%。
法庭持续强化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咨询委员会的信息联通和综合研判,在分析群众评价、统筹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注重从个性矛盾发现共性问题、从问题表象反思问题根源,制发司法建议书、风险提示函,以及《道路交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专报》,推动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完善道路安全相关设施,有效推进“治标兼治本、纾困必舒心、有责必尽责”。近年来,针对景区在道路减速带、斑马线和弯道处凸面镜设置等问题,法庭向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份、风险提示函3份。“这些建议就像景区道路安全‘法治体检报告’,帮助我们堵住了管理漏洞。”石泉县文广旅游局副局长王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