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宋雅 通讯员 林春升)5月8日,在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王曲法庭,一起劳动争议纠纷在法官调解下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1994年入职的王某,2008年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以公司无故降薪为由,诉请支付2008至2023年间各类工资共计113万余元。庭审中,王某情绪激动,认为公司变相降薪长达15年;公司则辩称工资结构调整经其默认,且为全员统一调整。因双方均无法佐证工资构成,案件调解陷入僵局。
考虑到案件关乎劳动者权益与企业发展,办案法官王曼丽决定加大调解力度。面对王某调岗诉求与公司岗位限制的矛盾,她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给用人单位算“经济账”,给劳动者算“时间账”,引导双方互谅互让。
经过多次沟通,公司派多部门管理人员出庭,向王某解释工资变动原因及企业现状,并提出保留其现有岗位,后期积极配合调岗。王某深受触动,主动撤诉并放弃赔偿。
案件调解成功后,王曼丽针对企业用工规范问题向企业进行普法,建议企业加强法规学习、完善合同条款、建立沟通机制,从源头预防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