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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人民法院:高效履职,保护黄河生态

  府谷县法院环资庭在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资料照片)

  刘海平 摄

  通讯员 刘海平

  府谷县是黄河入陕第一县,境内黄河支流众多。近年来,府谷县人民法院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建立“124”工作机制,不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保护黄河府谷段生态环境提供了高效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府谷县法院充分认识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调优配强办案力量,组建专业审判团队,设立全市首个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模式专业化、高效化运转。该院每月组织召开环资审判专项工作会议,分析形势,布置任务,确保环资审判工作精准有力。

  府谷县法院先后筹建2个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整体规划面积1.1万余亩,目前已建成3200余亩。其中,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司法修复基地是全省面积最大的司法修复基地。据介绍,司法保护修复基地由自主种植区、涉案补植区构成,自主种植区主要用于社会力量造林和府谷县法院自主造林,涉案补植区主要用于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中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相关单位、人员履行补植复绿义务。2个司法保护修复基地集生态司法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法治教育、生态理念宣传、生态文化推广等功能于一体,不仅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当事人替代性修复创新了路径方式,也为异地修复提供了平台。

  2024年4月22日,府谷县法院在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首次开展异地补植复绿生态修复活动,督促一起已判决的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有效执行,以异地补植复绿的方式对涉案的2.64亩天然牧草地进行生态修复,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环境修复性司法理念。

  此外,府谷县法院建立联动机制,与山西省保德县法院签署《关于府保两城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与县检察院等6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了内容广泛、高效务实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形成了司法协作大格局。该院创新担责方式,根据不同案情、确立不同的惩治方式,确保精准担责。在办理王某小滥伐林木案中,该院首次探索尝试生态环境“司法+碳汇”方式,通过碳汇认购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该案是全省首例认购碳汇生态修复案。在办理方某某等12人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中,该院判决被告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府谷县法院坚持“判决能执行、环境能修复”目标,推动责任落实到位。在所有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生效后,该院第一时间移送执行,在执行局设立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工作专班,用活用好执行措施,确保环境修复取得实效。同时,该院持续加强宣传,在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易发和高发地、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利用全国生态日等重大节日,在农贸市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地发放宣传彩页,宣讲典型案例,积极营造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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