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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碑林法律援助中心维护女工哺乳期权益

  本报讯(黄新航 通讯员 张彤)近日,西安市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为哺乳期间被解除劳动关系的王女士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了王女士的合法权益。

  2022年3月,王女士入职某公司,担任出纳。工作期间,某公司未与王女士签订劳动合同,拖延缴纳社会保险。2023年1月,王女士的孩子出生;4月10日,某公司与她解除劳动关系,并出具《离职证明》。2023年4月11日,王女士向碑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2024年2月21日,碑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了王女士部分诉求,但某公司不服裁决,向碑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5月31日,王女士向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帮助。陕西泽界律师事务所崔拓律师受指派后迅速展开工作。6月19日,碑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崔拓律师指出某公司在王女士哺乳期间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同时对某公司未与王女士签订劳动合同、未足额支付工资等问题进行了有力论证。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要求某公司支付王女士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孕期工资,并继续履行与王女士的劳动合同。

  据了解,近年来,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秉持“真心关爱、热情服务、无私援助”的宗旨,积极为妇女儿童、务工人员、残疾人等群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速援”,以实际行动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为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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