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王甲殿)2月18日,宝鸡市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眉县教体局、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县域内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监督,保障校园食堂食品安全。
检查组先后到眉县职业教育中心、眉县城关第二中学、眉县第五小学、眉县第三幼儿园等校园食堂餐厅,围绕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供应商资质审核、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配送、留样、餐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环境卫生等重点环节开展检查,重点关注食品原料验收是否合规、索证索票是否齐全、购进台账是否规范、食品原料是否超过保质期、防蝇防鼠设施是否到位、厨房环境是否卫生、必配设备是否齐全且正常使用等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察干警督促学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确保广大师生吃得安心、吃得开心、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