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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碑林《行政执法文明公约》发布

  本报讯(王雪涛 黄新航) 12月2日下午,西安市碑林区在钟楼广场举行“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暨《行政执法文明公约》发布仪式。

  碑林区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发布《行政执法文明公约》(后文简称《公约》)。该《公约》将执法目的、着装要求、规范执法、文明用语、执法程序、秉公执法、包容审慎、联合执法、业务学习、执法责任从宏观角度一一固定。此外,《公约》将严格执法与为民服务有机结合,使忠诚担当、恪尽职守、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的优良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碑林区全体行政执法人员明确了文明执法基准,指引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将文明执法理念融入行政执法各环节,让执法人员一言一行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持续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

  “《公约》的出台,既是碑林区扎实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前端引导的基础性工程,有助于把保障和促进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贯穿到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各领域、各方面。”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副局长姜一曲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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