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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背后的暖心事

  本报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张姣姣

  11月20日,初冬的关中大地寒意渐浓。渭南市临渭区故市镇街道两旁,黄叶随风飘零。在临渭区人民法院故市法庭内,一面锦旗让这里充满浓浓的暖意。

  “这面锦旗是一起土地纠纷案的被告,一名常年漂泊在外的大货车司机小朱送来的。”故市法庭员额法官刘通说。

  多年前,小朱的父亲借给同村村民老张4500元钱。2008年,老张去世后,老张的儿子代为出具了一张欠条。当时,老张的儿子刚考上大学,无偿还能力,因此将自家承包的两亩土地交予小朱一家耕种,以租赁费用抵偿债务。

  直到今年,老张的儿子认为债务早已清偿完毕,但小朱仍在耕种用于抵偿债务的土地,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因此诉至法院,要求小朱返还涉案土地。承办法官经过调查,发现涉案土地已建为梨园。小朱告诉承办法官,梨树即将挂果,现在伐了太可惜了,而且当年欠的钱和利息都没还完。

  考虑到土地纠纷案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而且双方还是同村村民,一判了之不仅会激化矛盾,还可能损害两家人的邻里情,承办法官将双方约至法院,进行了调解。“在交涉的过程中,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调解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刘通说。

  背对背调解、面对面调解……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刘通密切关注着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并从情理、法理等角度多次进行调解,但是双方始终互不退让。“其实在这起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就是利息问题。”刘通说。

  小朱认为,当年土地承包费约定为200元,但多年来的承包费并不能足额抵偿借款本金及利息,老张的儿子还需偿还剩余本金及利息。但老张的儿子认为,多年的土地承包费用以足额清偿借款本金,对利息部分不予认可。

  最终,经法院查明,老张的儿子在出具欠条的次日,曾单独出具了一张利息欠条,可视为双方对利息有明确约定,且利息在法定利率范围之内。而且,由于当年涉案土地水利灌溉未达到条件,一直处于荒废状态,直到2022年小朱才开始进行耕种。

  在最后一次调解中,刘通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劝导,并进一步释法明理。小朱和老张的儿子也进行了推心置腹的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并自愿签订和解协议。小朱放弃对此后利息部分的追偿,重新以每年500元的承包费承包土地直至本金清偿结束,老张的儿子也依约撤诉。

  至此,该起因土地引起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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