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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政法系统 3个集体8名个人获学雷锋表彰

  本报讯(记者 王雪峰)为学习模范,表彰先进,营造人人践行雷锋精神、争创一流业绩的浓厚氛围,日前,省委宣传部决定,命名34个集体为“2024年度陕西省岗位学雷锋标兵集体”,60名同志为“2024年度陕西省岗位学雷锋标兵个人”。其中,我省政法系统3个集体、8名个人获表彰。

  在全省政法系统获“2024年度陕西省岗位学雷锋标兵集体”称号的分别是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纺织城派出所、咸阳市渭城区渭阳司法所、商洛市商南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获“2024年度陕西省岗位学雷锋标兵个人”称号的分别是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南大街派出所三级高级警长姚六一,宝鸡市凤翔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八级职员赵五一,铜川市公安局印台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二级警长武艳(女),渭南市大荔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三级警长岳玲莉(女),渭南市潼关县司法局太要司法所所长罗刚,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枣园派出所副所长付瑞,榆林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陕蒙大队中队长王洋,榆林市绥德县满堂川镇人民政府综治中心主任贺红飞。

  据悉,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进学雷锋活动蓬勃开展,推动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涌现出一大批岗位学雷锋先进集体和个人,全省上下形成了自觉主动践行雷锋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陕西新篇章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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