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魏鑫 通讯员 徐鹏)2月24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主持会议并讲话。
韩德洋强调,要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助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完善和落实司法服务保障措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贡献司法力量。要切实增强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主动性、针对性,依法破除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各种障碍,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司法领域急难愁盼问题,在法治轨道上引导民营企业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为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有力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