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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布2024年度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2024年,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职,依法处理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类纠纷、案件。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筛选并发布各单位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十个典型案例。

  案例 1

  杨凌示范区朱某于2024年1月购房并向开发商转账1.5万元意向金,后诉求退房退款遭拒。杨凌示范区住建局组织调解。经双方协商一致,开发商退回意向金,朱某签署相关承诺书。此案例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案例 2

  2024年3月,西安市周至县农业农村局接村民举报,李某在富仁镇渭丰村推销肥料涉嫌违规。经查,其赠送的滴·翠氨基酸水溶肥未取得肥料登记。周至县农业农村局对李某警告并罚款1500元。此案例警示化肥农资不得违法经营,提高消费者甄别防范意识,净化农资市场。

  案例 3

  2024年2月,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某烟酒店销售的“七代五粮液”涉嫌侵权。经鉴定确为侵权商品。该局依法没收侵权商品与违法所得,并处罚款7.5万元。此案例打击商标侵权,保障企业与消费者权益,净化市场环境。

  案例 4

  2023年12月,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举报,对西安某公司某品牌的眼舒适医用退热凝胶展开调查,发现4批次产品说明书和标签与备案信息不符,违反相关规定。2024年4月,省药监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8.5万元。此案例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案例 5

  2024年10月,咸阳市彬州市烟草专卖局接举报,查实某商店向未成年人马某、卜某出售香烟。烟草专卖局依法对该商店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000元。此案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规范烟草零售行业秩序。

  案例 6

  谢某与某培训机构签订协议,为其女购买体能培训课并缴费。协议到期后该机构闭店,谢某之女仍有课程未消费,双方就退费协商无果,谢某起诉。法院认为,双方虽约定课程有效期,但机构闭店,谢某已付未用课程应退费,判培训机构退还部分课时费,平衡双方权益,构建良好消费环境。

  案例 7

  毛某两次从某商行购买保健膳食食品,产品标注信息存假。毛某明知是假冒伪劣产品仍购买并索赔10倍赔偿金。法院查明,毛某多次提起类似诉讼要求10倍赔偿。法院认为,产品不符合标准,某商行退货款,但因毛某非普通消费者,难以认定毛某系在合理生活需要范围内购买案涉产品,驳回其10倍赔偿请求。

  案例 8

  鄢某与某健身中心签订年卡合同,含“不退不换”等格式条款。鄢某因工作转卡遭拒,起诉退费。法院认为,鄢某因客观原因无法履约要求转卡合理,某健身中心格式条款限制鄢某主要权利无效。判令扣除已使用课程费和违约金后,某健身中心返还剩余预付款,倡导公平诚信的预付式消费秩序。

  案例 9

  2024年9月,西安车站海关在对某公司申报的一批出口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其中300个滤清器侵犯“WEICHAI及图形”商标权。因当事人配合查处且认错认罚,海关依法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1000元。此案例保障商标权利人权益和消费者安全,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维护市场和通关秩序。

  案例 10

  2024年4月,刘某在某家具城购买特价沙发茶几组合,到货后发现存在色差、部件分体、表面划痕等质量问题。商家以特价为由拒绝处理,刘某向省消保委投诉。省消保委核查取证、组织调解,商家同意全额退款。此案例明确特价商品也有质量保证责任,提醒消费者谨慎消费、依法维权,警示商家诚信经营。宋雅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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