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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布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白皮书

  本报讯(记者 高虎)今年的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当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当好检察卫士 守护绿水青山”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陕西生态环境检察工作(2021-2025)》白皮书,全面展现过去4年陕西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领域的扎实举措与显著成效。

  据介绍,2021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累计起诉环境资源犯罪2215件3157人,办理民事、行政案件604件,公益诉讼案件19493件,其中45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为生态环境安全构筑起坚实的司法防线。

  陕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诉讼、治理职责,常态化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关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荒漠化治理等重点工作,出台多项工作意见,发布典型案例强化示范引领;针对生物多样性保护,部署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等行为;深入推进“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寻访文物古迹 保护文化遗产 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实现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协同推进。

  为提升生态保护效能,陕西检察机关积极构建内外联动机制,与省级有关部门建立26项协作机制,实现线索移送、信息共享高效协同;会同省高院、省公安厅等推行“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模式,推动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强化跨区域协作,与豫鄂渝川甘青6省市签署《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跨区划协作协议》,与山西建立晋陕大峡谷保护协作机制,破解跨流域保护难题;与7个环保组织签订合作协议,推广“志愿者+检察监督”公益保护模式,形成“检察引领、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生态保护格局。

  陕西检察机关以改革为动力,不断夯实生态检察工作基础,深化跨区划检察改革,设立4个跨区划检察院,构建起集中管辖与地域管辖相辅相成的法律监督机制;制定《关于以专门化推进生态环境检察现代化依法服务保障美丽陕西建设的意见》,推进生态环境职能、机构、机制、规则、队伍专门化建设,探索开展巡回检察;建成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实现案件线索统一管理、案件办理统筹调度,2023年以来通过线索筛查发现1600余条,成案900余件,推动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为美丽陕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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