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惠亚洲 通讯员 白璐
暑期是中小学生出行的高峰期,道路交通压力相应增大。在享受假期的同时,交通安全不容忽视。公安部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在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中,每年7、8两个月的事故占比超过1/5。
“暑假里孩子们撒了欢,可安全这根弦真是一刻也松不得!”8月5日,家住榆林市榆阳区的田女士说。前不久,榆林就发生了一起小孩骑自行车导致的交通事故,给所有家长和孩子敲响了警钟。
7月18日18时许,榆林市明珠大道上车流如织,突然,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王华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看着年纪很小的男孩,骑着一辆自行车,晃晃悠悠地由南向北,想横穿马路。这时候,一辆由西向南右转弯的小轿车开了过来,‘哐当’一声,小男孩连人带车就被撞倒了。”王华回忆道,“现在想起来都心有余悸。”
孩子跌坐在地上,小脸煞白,万幸的是,只是受了些惊吓和轻微的擦碰。民警立刻把男孩扶到路边安全地带,一边查看伤情,一边安抚情绪。“孩子别怕,没事了,咱先回队里。”王华和同事把孩子带回中队,同时第一时间联系了他的家长,让家长带孩子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确认。
经了解,驾驶自行车的男孩贺某系未成年人,今年12岁。事故导致贺某被轻微擦伤,双方车辆受损。
“暑假孩子自由时间多,但交通安全意识不能‘放假’!孩子年龄小,判断力和应变能力都有限,让他们独自骑车上路,尤其是在车流密集的路段,风险太大了。”王华嘱咐贺某的家长,“这‘安全绳’,咱当家长的,可得时时刻刻攥紧了!”
“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骑行自行车或者电动自行车时可能会随意在道路上穿行,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同时,市面上的一些电动自行车车速也较快。”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年龄、经验等原因,尚未成年的中小学生对这种车速较快的交通工具,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老练沉稳地驾驶操控,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往往会惊慌失措,无法采取恰当应对方式,容易发生意外。
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此外,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道路右侧行驶。
与此同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系安全带也非常重要。研究表明,交通事故中,头部是很容易受伤的部位。电动自行车后座无安全带等防护装置,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碰撞或侧翻时,乘员身体直接接触地面或硬物,头部、躯干受伤风险大。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将交通事故的死亡风险降低60%—70%。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合格的安全头盔,并规范系好安全卡扣。在乘小客车时,也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肩带要跨过胸腔,腰带要紧贴髋骨。
暑假期间,陕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提醒:出行时要看护好家人,不要让未成年人离开视线范围,同时应教导未成年人时刻紧跟家人;夏季高温,驾车出行时,切忌将未成年人独自遗留在车内;驾车离开服务区等交通枢纽前注意清点人数,避免遗落车上乘员。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与现场民警及工作人员联系或拨打报警电话。
孩子的安全成长,离不开家长的细心守护。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而应在日常生活中时时提醒、事事注意。家长应通过绘本、动画等孩子易懂的方式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在孩子玩耍时提醒潜在危险,让孩子逐渐建立交通安全“危险预判”意识。
每个孩子的成长都值得被呵护,别让一时的疏忽,成为终身的遗憾。守护交通安全,就是守护孩子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