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干警走上街头,开展“8·15”全国生态日及打击涉野生鸟类犯罪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官干警通过设立宣传点、悬挂横幅、摆设展板、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的同时,法官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并结合涉野生鸟类犯罪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倡导大家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鸟类交易活动、拒绝食用野生鸟类等,积极传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爱鸟护鸟”等环保理念。
此次活动共接受环保法律咨询百余人次,现场发放各类环保宣传资料千余份,进一步提升了群众保护生态环境和爱护野生鸟类资源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杨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