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李昕
8月8日,渭南市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内,办案检察官正对着电脑屏幕逐页查看一起案件的侦查卷宗,桌上放着公安机关刚刚补充送来的一份讯问笔录。“这份讯问笔录有点问题。”检察官说。当天下午,检察官前往公安机关办案区,向该案办案民警了解情况。而这,正是潼关县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时开展侦查监督的生动缩影。
为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潼关县检察院近期采取多项有力举措,持续深化立案监督与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方面,潼关县检察院与潼关县公安局共同制定并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确保办公室运行规范化、制度化;规定双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刑事案件办理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今年已召开联席会议3次,共同商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件;针对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专项监督活动,重点监督公安机关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侦不结、违法侦查等问题。
在拓宽监督渠道、主动发现线索方面,潼关县检察院通过大数据模型监督平台,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筛查;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对群众控告、申诉的立案、撤案问题进行认真审查;同时,要求办案检察官在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案件时,注重从案件中发现监督线索。
在强化精准监督、提升案件质效方面,潼关县检察院针对常见多发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运用大数据分析筛查异常案件线索,提升监督精准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精干力量进行专案审查,确保监督意见准确、有力。今年以来,该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9次,有效促进了侦查机关严格规范执法。
此外,潼关县检察院还加强对“两项监督”案件的跟踪回访,确保监督意见得到有效落实,形成监督闭环;建立监督案件台账,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定期了解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公安机关对监督意见的执行情况;对公安机关不执行监督意见的,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向上级机关反映等方式,督促公安机关依法执行监督意见,维护法律监督权威;同时,针对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发出类案检察建议或综合监督意见,推动源头治理与制度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