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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司法拘留促履行

  本报讯(通讯员 彭家让 记者 李煜)3月6日,商洛市丹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丹凤县棣花镇,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原来,被执行人李某与张某、邹某因借款合同产生纠纷,二人多次催款无果,遂将李某诉至丹凤县法院。经调解,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要求李某偿还二人借款共计8.3万元。然而,李某始终未能在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二人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丹凤县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劝导李某履行还款义务,并按时申报个人财产。但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李某既未履行义务,也未按时申报财产,企图以消极对抗的方式逃避法律责任。见此情况,执行法官遂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李某到法院履行义务,可李某却始终不肯露面。

  3月6日清晨,丹凤县法院执行法官与干警一同前往棣花镇。到达目的地棣花街道后,执行干警迅速行动,找到李某住处后发现李某不在家,李某妻子声称家庭困难,没有偿还能力。执行干警耐心劝导、释法明理,仍未改变李某妻子想法。于是,执行法官亮出搜查令和拘留决定书,再次说明来意。慑于法律威严,被执行人李某的父亲和哥哥等家属出现,表示愿意马上筹钱还款。半个小时后,李某妻子代李某将拖欠的8.3万元借款全部还清。至此,该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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